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的要求,为顺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我局在2014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标准,对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放管服”改革以来国务院下发、修改的文件目录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工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