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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促进快递业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04-10    来源:内蒙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作者:wuzd

 阿署办发〔2017〕175号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阿拉善盟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48号)精神,促进全盟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阿盟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先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极。近年来,我盟快递业发展势头良好,市场不断扩大,对促进全盟现代物流业发展、新型经济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不高、网络网点布局不合理、旗县以下快递网络覆盖率偏低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我盟快递业的发展。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快递业对我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为快递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促进全盟快递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企业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对快递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调控作用,提高和完善快递业的整体功能和运行质量,避免中小快递企业同质化竞争,引导中小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为主的低端竞争模式向“管理出效益、服务留客户”的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快递企业通过业务合作,壮大区域内末端投递多元主体,拓宽末端投递渠道,探索智能快件箱在较大的社区和人口密集地区的应用。

  2.坚持协调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市场运作、讲求实效的原则,促进快递业转型升级。推动快递业同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力争到2020年,盟市建成快递电商物流园区,旗区开发以本地资源为主的电子商务平台,乡镇通过“快邮合作”实现服务全覆盖,村村直通邮。

  3.规范管理,改善服务。进一步规范快递业管理,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快递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跨区域、跨行业之间的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运输方式、快件方向等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推进快递企业与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对接,确保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信息系统等监管系统数据正式准确,加快推进使用快递业电子面单,提高快递企业面单管理和过期面单销毁工作,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同时,针对当前我盟快递业存在的问题,加强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改善快递业发展环境,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快递业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各部门要共同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督导快递企业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人防、技防设施建设。大力倡导运输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和清洁化,逐步淘汰低效率、能耗高的运输装备,对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快递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率达到9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行业服务社会用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发展目标

  全力推进“互联网+”快递,力争到2020年,快递业务收入达到3200万元,年均增长20%以上;快递业务量达到110万件,年均增长15%以上;快递业务投递量达到1050万件,年均增长25%以上,年服务达到1160万人次;带动电商电子商务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2200万元,培育年业务收入过500万元的企业2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达到200个。

  三、主要措施

  (一)行业准入政策。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放宽快递企业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简化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盟邮政管理局、盟市监局)

  (二)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支持,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支持重点快递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自治区、阿盟扶持服务业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快递服务标准化建设,建设推广快递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快件箱,打造快递电商合作示范基地等;支持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快件自动分拣和新能源环保车辆、X光安检机等新设备、新技术。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属于营改增范围的快递业务,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自治区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快递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投入额度;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效益突出的快递企业,可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快递企业增强保险意识,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险企业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适合快递服务业特点的新险种,大力发展寄递保险业务。(盟发改委、盟财政局、盟商务局、盟邮政管理局、盟国税局、盟地税局、盟金融办、盟银监局、各旗区政府)

  (三)快递园区建设扶持政策。将快递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全盟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发展规划,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引导快递企业入驻。(盟发改委、盟住建局、盟国土资源局、盟商务局、盟邮政管理局)

  (四)人才培养支持政策。支持快递企业引进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快递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可纳入就业培训、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范围。盟邮政管理局可与盟内有条件的学校联合建立快递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立足我盟实际,以快递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快递业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盟人社局、盟邮政管理局、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五)城市末端建设政策。将快递末端服务体系纳入城市配送体系,统一规划建设。鼓励通过快递企业自主设立、合作设立、委托第三方设立的方式,增加快递末端服务网点。鼓励快递企业与机关、社区、超市、写字楼、企业、学校等合作,建设末端配送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推进智能快件箱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社区等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普及使用智能快件箱。(盟住建局、盟商务局、盟邮政管理局、盟财政局、盟发改委、盟经信委、盟市监局、盟公安局)

  (六)健全完善农村快递服务。以现有邮政物流为基础,鼓励和支持“快邮合作”,推进快递网络“向下”拓展,实现乡镇快递服务全覆盖。积极探索利用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便民超市、客运车站、供销社、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搭载快递服务,并逐步拓展集快递、邮政、电信、报刊、农畜产品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减轻快递末端建设负担。(盟邮政管理局、盟发改委、盟交通运输局、盟商务局、各旗区政府)

  (七)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协同推进“互联网+”快递,充分发挥快递业服务电子商务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仓储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实现电商、快递、仓储三大平台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深度合作,将快递企业的运输方式、价格和电商的产品特性进行比对,通过整合共同点,制作“双向互利”多样化合作的引导措施,推动双方牵手运营,实现“一对一”精准融合,深度融合。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开展冷链生鲜快递等服务,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牧业生产新模式,将阿拉善羊肉、驼肉、驼奶、蜜瓜、奇石、苁蓉、锁阳等地方特色产品推向全国。(盟邮政管理局、盟商务局、盟农牧局)

  (八)促进快递业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融合。鼓励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当前通勤机场、铁路建设等有利条件,探索推进“快件上飞机上火车”,拓宽运输方式,提升运送能力和服务时效。鼓励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机场、车站等单位应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提供快速配载、装卸、交接等服务。(盟发改委、盟交通运输局、盟邮政管理局)

  (九)保障通行政策。快递运营车辆在城市道路运行受到交通限制措施制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于符合有关规定从事快递收投业务的车辆,给予快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政策,必要时由交管部门核发道路通行证。允许使用符合标准和规范的非机动车从事快递业收投业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题。(盟公安局、盟交通运输局、盟邮政管理局)

  (十)加强快递业信息化建设。推动快递企业广泛使用手持终端(PDA)、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呼叫中心等物联网信息技术及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和生产作业效率;引导企业整合包括航空货运、公里运输、铁路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在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环节保持运作调度、信息流转和操作标准的高度融合、协调一致,逐步建立完善以仓储、配送、运输调度、快件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快递管理和服务系统,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整体水平。(盟邮政管理局、盟交通局、盟经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引导。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调控作用,提高和完善快递业的整体功能和运行质量,避免中小快递企业同质化竞争,引导中小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为主的低端竞争模式向“管理出效益、服务留客户”的发展方式转变。

  (二)强化行业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快递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切实落实快递企业寄递实名制度,推动实名信息系统和公安部门治安管理信息平台对接。依法维护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和过机安检制度,防止不法人员利用寄递渠道将枪支、毒品、邪教宣传品等违禁品流入我盟或从我盟流出,实现寄递活动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追究。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的快递监管模式,通过完善行业统计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应用系统,加强安全监管技术应用,建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增强安全监管的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信用内蒙古”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快递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阿盟行署办文电科                      2017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