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高校,驻市中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深化“呼伦贝尔英才”工程;落实人才培养“百千万”计划,储备“百名领军人才”“千名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后备力量,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广泛激励创新创业,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呼伦贝尔英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本次评选包括“呼伦贝尔英才”个人、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三个项目。
1.推荐的个人、团队、基地只能按一个类别由一个单位推荐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前两届“呼伦贝尔英才”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的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基地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呼伦贝尔市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创新科研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
2.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
3.具体评审条件见《第三届“呼伦贝尔英才”评选办法》(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联名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参考《第三届“呼伦贝尔英才”评选办法》。推荐单位要熟悉评选条件,把握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得推荐。基层优秀实用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要有一定的推荐比例。
2.各地、各部门的审核推荐名单要经党委(党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将党委(党组)审定通过的文件、公示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书、证明材料、汇总表等(一式3份胶印成册,证明材料需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写明审核人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评选工作有关文件、申报表格可从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组工视界、呼伦贝尔人才网等网络平台上查询下载。
三、有关要求
1.各旗市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统筹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呼伦贝尔英才”的申报推荐工作。
2.各旗市区、各单位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要积极组织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参评条件以及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保证参与评选人员范围的最大化、涉及领域的广泛化。
联 系 人:郭寒月 杜青岩
联系电话:0470-8216522 传真:0470-8216080
地 址:河东新区党政办公楼1132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