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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内蒙古”计划5年内带动100多万人就业
时间:2016-04-11    来源: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作者:张学博 党鹏

       2016年伊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为创业者们送出了第一个新年“大礼包”,即“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区将全面实施6项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区新增注册创业企业30万户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同时,使全区创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环境全面优化,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效应愈加凸显。

 

       构建一批众创空间

       在6项计划中,针对创客逐梦计划,我区明确,要组织实施众创空间建设项目,通过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采取与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模式,在盟市建成10个以上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示范性的众创空间。同时,推进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使其成为创业者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落实国家关于小微企业、孵化机构、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科技企业转增股本等规定。

       提供场地支持

       为了做好创业筑巢计划,我区制定了多项措施,具体包括:鼓励各地区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物流设施、家庭住所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和居住场所。到2020年,力争打造100个以上特色突出、功能完备、承载力强、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与区域优势产业高度契合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资源,科学布局,建设“互联网+”创业园,着力构建“一总部、N园、两平台”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的新格局。在呼和浩特市打造 “互联网+梦想浩特”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综合体,成为我区电子商务创业园总部。同时,在包头市和通辽市先行试点,各盟市整体推进,到2020年,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功能齐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创业园;采取先建后奖的办法,将各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纳入财政“以奖代补”范围,奖励资金由各级创业发展资金列支,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购置与创业相关的设施设备和提供创业相关服务等。

       每年至少培训7万名创业者

       在实施的创业领航计划中,每年培训创业人员不少于7万人。为此,高等院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纳入学分制管理。加强创业创新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全区高等学校百名优秀创业导师人才库;开发引进针对不同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培训项目。建立一支1000人以上、高水平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创业培训要覆盖有创业愿望的所有人群,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打造创业服务平台,按照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企业共建的方式,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挂牌建设5所以上创业大学,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孵化、创业融资等服务。

       破解融资难题

       6项计划中的融资畅通计划包括:凡在自治区境内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农牧民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贷款期2年的贷款扶持政策。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单笔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他人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带动就业人数增长多的创业项目和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充足的地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30万元。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0人以上,有二次贷款需求,扩大经营规模并再次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占员工总数30%以上的,可给予首次贷款额一倍以上的贷款扶持。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最少留足36个月额度)并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的前提下,失业保险统筹地区,按照上年度当期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度50%的比例调剂补充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也可适当用于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