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服务 > 思想党建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度谋划发展
时间:2023-02-1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重大变革,明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强调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刻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生态观的继承和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内涵。

 

  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探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进化的产物,人在自然界中并靠自然界生活,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恩格斯指出:“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这是人与自然关系认识史上的革命性变革。

  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发展进程。他指出:“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一切社会形式中,自然联系还占优势。在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而共产主义社会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并“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因此,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能更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主题。这一思想继承和创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生态观,运用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生产和生态的辩证统一关系的认识,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与时俱进。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必然选择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选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其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以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为视角,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要目的,揭示了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绿色发展理念,是从经济发展角度对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展开,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没有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只能低水平维持,且不可持续。因此,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阐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一方面,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从这个意义上,它就是金山银山;另一方面,牺牲绿水青山换取所谓金山银山,金山银山就是华而不实的暂时性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观点,是从民生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角度讲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从大历史观角度考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生态文明依托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相应的社会进步程度,体现着人类的进步,是历史的产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核心是要切实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中,要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生产力能够不以生态衰退为代价得到发展,二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避免一部分人的物质利益凌驾于大部分人的生态利益之上。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把握的立场观点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经过新时代10年的努力,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目前我国仍然存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环境污染等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4个方面对未来一段时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行了战略布局。可以预料,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将会更加浓郁宜人。

  面向未来,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正确立场。要站在人民的角度看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内外一些极端环保主义者不加区别地否定任何人类中心主义,甚至主张动物中心、生态中心,这些观点都不是辩证的,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实现真正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处理好发展与生态的关系。始终牢牢把握发展这把金钥匙,始终保持蓬勃进取、踔厉奋发的精神状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大力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

  三是树立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系统观念。处理好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统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先立后破,把美丽中国建设的推进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

  四是坚守国际生态正义观,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承担国际义务,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推动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