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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5〕151号
时间:2015-10-22    来源:    作者:

  3.加强政府有效监管。完善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建立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指标为主的行政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行政监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领域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实现高效监管,构建政府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引导社会征信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征信服务,构建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七)建设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健全完善开发区城市化转型的有效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1.创新现代化新城区发展模式。坚持产城融合、区域一体发展思路,按照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化要求,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深入借鉴新加坡先进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管理法规,建立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四规融合”的新型现代化城区规划管理新体制。坚持紧凑集约发展方向,以统一规划、市场配置、收益共享为原则,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及土地持有成本,促进土地产权制度发展及土地产权流动,推进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探索地下空间商业化利用制度。加强土地需求科学调控,推进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实施增量土地差别化出让制度改革,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探索用地机制创新和土地集约利用新方式,提升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水平。
  2.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制订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拓展智慧城市的内涵、外延及应用前景,形成更为高效、宜居、亲民的园区特色。创新城市发展动力,以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园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重点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建共享,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推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引导资源流动与积聚,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谐与合作,激发社会创造精神,探索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广泛参与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3.创新生态文明促进机制。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探索实施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核算体系,推进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污染综合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管的环境治理模式,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4.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坚持以法治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借鉴新加坡法治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有益经验,深入推进法治园区建设的创新实践,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推进中新社会治理合作试点,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坚持以信息化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各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同步。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