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呼伦贝尔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月7日中国共产党呼伦贝尔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呼伦贝尔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7日在海拉尔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49人,候补委员9人。市级有关领导同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于立新同志作了讲话。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呼伦贝尔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全会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思路、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系统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和怎样建设这个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课题,是机构改革论证设计的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的根本遵循,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加快构建运行流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全会强调,要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合理设置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机构及其职能,实现职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机构效能和优势。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划入职能和现有职能。要强化机构限额和编制控制。强化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相关机构规范管理,坚决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要求贯彻执行到位。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要更加突出民生,统筹苏木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切实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统筹推进人大机构、政协机构、群团组织等改革事项,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公平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全会要求,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强化责任、主动担当,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一把手要当好改革的实干家,各级党委组织部、改革办和编办等牵头部门要发挥作用、积极作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要加强与各旗市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抓紧完成转隶组建挂牌,抓紧制定“三定”规定,统筹做好新旧机构和人员衔接工作,切实抓好涉改部门职能未移交之前的正常运转,保证各项任务推进滴水不漏、无缝对接,确保我市机构改革任务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要筑牢思想、稳定队伍,把中央关于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人员的政策理解到位、宣传到位、贯彻到位,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积极稳妥应对改革压力、改革代价和改革过渡期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营造更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严肃规矩、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优异成绩向伟大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为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