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协助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速检测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四有两责”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四有两责”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研究,确保“四有两责”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经常听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开展考核奖惩。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逐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及奖惩措施。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地区,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