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区
时间:2016-07-15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7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上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陆浩、副组长翟青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作动员讲话,自治区政府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
市委书记李世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于立新在呼和浩特主会场列席会议,赵立华、巴树桓、姜宏、汪海涛、陈智、李才、闫宏光、白继荣、毕国臣、郑伟元等市四大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在我市分会场列席会议。
陆浩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要总结试点经验,做好组织动员,加强力量配备,严格规范程序,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指出,内蒙古的生态环境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要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做到奖惩分明,并要求认真总结环境保护督察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更高水平的提升。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陆浩强调,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内蒙古自治区督察时间约1个月左右。重点是督察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王君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加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美丽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他要求,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这次督察组进驻我区开展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也是促进和帮助,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督查组的要求,通过此次督察把问题找得更准、把责任落得更实、把工作做得更好,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在内蒙古落实落地。坚决有力的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发现问题、正视差距、改进工作,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更好地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查找,认真制定解决整改方案,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项切实地,高效整改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环保工作抓在手上,将每一项整改意见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