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伦贝尔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17-04-10 来源: 作者:
(经中共呼伦贝尔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共呼伦贝尔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3月25日在呼伦贝尔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2人,列席244人。市委书记秦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秉杰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17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秉杰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秦义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对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向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全会指出,2017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之后历次全会精神,全力提升“两学一做”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衷心拥护习总书记这个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围绕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尊是用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党内监督,扣紧“两个责任”,增强内在功能,全力开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实践。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不得力,形式化、简单化甚至庸俗化等问题;要清醒认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很严峻很复杂、任务很艰巨很繁重的现实情况;要在持续深化“三转”同时,正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依据、对象三个界限。细化自治区纪委容错纠错意见。实行“查—察—察—查”联动机制,为我市美丽发展、争进前列提供纪律支撑。
会议强调,要扣紧“两个责任”,建立区域督导机制,督导落实“两个责任”。善用“四种形态”,把握标准尺度和相互转化关系,规范各种处置方式的依据,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建立健全巡察与纪律审查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实行巡察与巡视整改联动机制,实现监督常亮剑;要实施对市本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优化监督执纪结构,梯次部署使用执纪审查力量,加强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提升问责成效;要健全建强基层纪检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分工专一的纪检委员并发挥其问责执纪监督专责作用,释放监督执纪新活力。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防止微腐败酿成大祸害。要设立执纪审查指导小组,实行执纪审查异地指定管辖制度,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要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公务接待改革,制定规范公务培训管理制度,驰而不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严把纪检队伍选人用人关,打造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基地,组建人民监督员队伍,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专职队伍、兼职队伍人员通信及个人相关信息全覆盖,实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方法,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善办铁案、人民信赖的监督执纪队伍。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在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力开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实践,为实现呼伦贝尔美丽发展、争进前列,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