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
时间:2017-05-31 来源: 作者:
近日,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在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现场讨论《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
据悉,《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汗马保护区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加强保护区建设,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维护生物多样性,进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共20条,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逐条进行了讨论,并将结合实际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据了解,这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首次将会议开在基层,也是我市有立法权以来拟立的第二部实体性法规,本条例通过后,对保护区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市人大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艳东,市人大副主任刘德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市直相关部门、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市人大、部分法律专家和汗马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