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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督查组向我市反馈督查意见
时间:2017-06-21    来源:    作者:

         6月16日—20日,由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包满达带队的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治区自查工作督查组在我市开展督查工作,并形成督查意见,于6月20日召开会议,向我市进行反馈。

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新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市领导陈智、任宇江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查组深入海拉尔区、满洲里市、牙克石市、鄂温克旗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查看资料等形式,重点督查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方面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市委、市政府对国务院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识到位,自查工作部署迅速全面,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氛围浓厚,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作风扎实,取得较好成效。建议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降成本、补短板工作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要在脱贫攻坚等工作方面突出问题导向,拧紧责任螺丝,拉紧责任链条。要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规范金融市场,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要及时制定自治区有关文件的配套制度。

于立新表示,市委、市政府将认真对待督查组反馈的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的原则,立即组织相关地区、部门,仔细梳理反馈意见,列出任务清单,精准定位、定责、定人,明确时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严肃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按照自治区“七网”“七业”“七新”的要求,紧盯既定工作目标,抓好项目推动,发挥好特色和优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推动呼伦贝尔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