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3月31日,第四届市委常委会第68次会议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市委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市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工作。市委书记于立新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姜宏等在家的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常青关于2018年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做好党的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落实到位。要把做好党的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大文章”,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也是“真本事”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严明纪律,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抓严管各类违纪行为。要抓好作风建设,重点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切实筑牢防腐倡廉思想堤坝,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好《监察法》,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不断加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