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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签发第二号总河长令
时间:2018-08-29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作者:wuzd

        近日,呼伦贝尔市市委书记、总河湖长于立新,市长、副总河湖长姜宏共同签发《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呼伦贝尔市第2号总河长令。

2号总河长令要求,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8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完善湖泊名录,明确湖长职责,建立“一湖一档”,进一步完善河长体系,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河长、湖长,公示牌的相关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人民群众了解正确信息,发挥监督权力,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当好河湖长“参谋”,为各级河湖长充分发挥河长职责,协调各责任部门共同管理好河湖生态环境。二是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严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最严格地下水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管理水资源,认真落实节水行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体系。三要加强水域岸线的保护和管理,协调各责任部门,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目标,严厉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私搭乱建等行为,维护河湖正常秩序,开展河湖清理专项行动,保障河湖环境。四要加强水污染防治,规范入河排污口,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村点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强化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水生态平衡。

工作要点还将各项任务分工细化,将细化的工作任务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分工表,可清楚明确本部门职能分工以及完成时限和目标,各级河湖长也可按照工作分工表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完成情况不好的部门进行问责。

2号总河长令的签发,明确今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任务与目标,变“九龙治水”为“河长治水”,强化各部门担当,确保我市河湖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