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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8-12-04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作者:wuzd

 

11月29日至12月1日,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向1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2018年9月1日至11月6日,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旅游发展委员会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第三巡视组联动,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财政局党组、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常规巡察。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呼伦贝尔天骄宾馆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对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党委、诺敏镇党委开展了脱贫攻坚工作提级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开展了巡察监督。

11月27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于立新对本轮巡察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在下一步巡察过程中,要聚焦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研判市委管党治党形势任务,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本轮巡察看,1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指示精神不深入,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理论学习不扎实,思想阵地建设缺乏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管理;机关工作纪律松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不坚决;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缺失,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巡视整改不彻底。

市政协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不同程度存在;“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巡视整改不彻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及自治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抓学习走形式,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对所属单位监管失责,项目、资金等审核把关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市民政局党组党组领导作用不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学习教育工作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实,选人用人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不深入,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政治建设首位意识不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理论武装重视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质量不高,选人用人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不彻底,土地整治项目初审调研把关不严、验收不实、监管不力;执纪问责拖延,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不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思想引领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民生问题关注解决力度小,“放管服”改革有差距;纪律规矩意识差,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宽松软,警示教育不深入;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压得不实,派驻监督作用不强;巡视整改不彻底。

市农牧业局党组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组抓理论学习不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民主生活会互评流于形式,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差距,执法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挤占专项资金问题频发,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市旅游发展委员党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有差距,重大事项不提交党组会研究;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理论学习不扎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对薄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不到位,工作推进“慢作为”;执纪监督和干部管理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党组成员责任制落实不力。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力,推动农垦企业改革不力,董事会、监事会建而不全,《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与《公司法》不符;基层党委党的领导弱化,会议记录不规范;学习教育开展不实,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党委成立至今不换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较多;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纪委自身建设薄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问题多发。

呼伦贝尔天骄宾馆有限公司党委把握中央和上级精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不强,制度建设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纪检监督缺失;班子建设不健全,重大问题不经集体决策;现代企业制度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建设缺位,经营管理成本高、运营管理不到位、长期亏损;企业内部管理松散,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选聘人员程序不完备,人事关系不明晰。

鄂伦春旗宜里镇党委脱贫攻坚工作打折扣,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安排不精准,资金使用不精准、拨付不及时,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制定扶贫规划方案不及时,项目盲目安排决策,跟踪监管不到位;个别部门履责慢作为,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项目验收不及时;村“两委”班子基础薄弱,驻村干部工作动力不足,驻村工作队队员能力素质不强。镇党委抓党建促脱贫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选人用人程序变形走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配套规定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廉洁警示教育作用不强,“三务公开”监督不到位,党委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实,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规范,群众对农业支持性补贴问题意见大。

鄂伦春旗诺敏镇党委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够精准,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扶贫档案管理混乱,审批验收不作为;包扶领导不履职,包扶干部不尽责,队伍管理不到位;监督考核不到位,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从严管党治党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作风松弛,纪律涣散。

莫旗公安局党委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理论学习敷衍了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阵地建设薄弱;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力,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频发,警容风纪问题突出,部分基层派出所特权思想严重,办案推、拖、压;党委监督管理不严,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乏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一岗双责”不落实,纪检队伍力量薄弱,重点领域监管缺失。

莫旗财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宣传思想工作落实不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学风不浓,文风不实,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突出;日常监督不严,机关纪律作风松散;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未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缺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此外,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相关规定移交有关机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