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3月11日至12日,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各巡察组向1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20日,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4个市直单位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对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市属企业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
3月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于立新对本轮巡察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解决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常规巡察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巡察监督。巡察发现,4家市直单位党组存在以下问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存在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学习教育不扎实,意识形态抓而不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基层党建不扎实,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四风”整治不彻底,不作为、慢作为;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不科学,警示教育不深入,廉政谈话走形式,财务管理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实,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派驻监督作用弱等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存在领导地位不突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学习教育开展不实,中心组学习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工作纪律松散,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不够,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
市政务服务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党组核心作用不强,党的建设抓而不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理论武装重形式、轻实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贯彻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扎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实,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力;主体责任不实,“一岗双责”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审查不规范等问题。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对相关企业监督不力、管理缺失,项目资产移交不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数目不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专项巡察围绕企业党的建设和经营发展开展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检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部位与重点环节,查找政治偏差。巡察发现,6家市属企业党委存在以下问题:
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力,上传下达执行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组织建设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党费收缴和使用不规范;企业经营状况反映不实;企业融资成本大,负担较重,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未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招聘员工等;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董事会、监事会建而不全,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
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存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能力不强,投资合作企业经营监督不到位,应对风险能力不强,资产闲置;选人用人缺乏统筹规划,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突出;大额使用现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法规意识淡薄,未经批复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责处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等问题。
呼伦贝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存在以政代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各项记录杂乱,党员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未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任命主要负责人;收购股权不规范,不按要求处置国有资产;对上级政策贯彻落实迟缓,导致两个工程项目缓建;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档案不健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
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监事会履职不力,公司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人岗不相适,员工晋升渠道不畅;公司部分章程制定执行不严,违规提供担保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履行教育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
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存在对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领会不深刻,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委书记抓党建能力不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力;抓党建促发展理念不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因人设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履行主体责任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党内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呼伦贝尔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存在对企业经营发展通盘谋划不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而不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工作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盲目成立子公司,项目部门设立撤销频繁,签订合同不规范,项目招投标随意;机构变动和人员调整过于频繁随意,以党委会代替竞聘会,违反任免规定研究拟任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材料造假等问题。
此外,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相关规定移交有关机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