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等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经综合评定,13家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等级为合格,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针对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清单》,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针对党的思想、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针对干部职工年龄老化问题,制定引进选拔人才规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退违规发放通讯、出车补助19,080.00元,超范围报销差旅费65,231.5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市政协机关党组针对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机关党组核心领导。针对职能发挥不力问题,加强对调研、界别活动的统筹协调,并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的意见》。针对干部因私办理出国(境)证件底数不清、管理缺位问题,严格落实干部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相关规定。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修订《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07,162.00元、报销差旅费58,172.00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针对全市重点项目调度等方面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不经常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商、对接会议,制定《2019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建设部门联动、调度机制,梳理全市重点项目219项,调度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问题99项。针对国家、自治区赋予的开放性政策落地不实问题,编印《对外开放工作政策汇编》,积极申报争取热源项目资金1571万元。针对推动全市绿色发展思路落后问题,认真研究谋划,建立新兴产业、高端产业、资本科技密集型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类项目库。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加强财务审核监管,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2,200.00元、报销差旅费9,500.00元。
市民政局党组针对重决策,轻落实问题,与北京松乔公司签订合同,有序推进爱心医院运营。针对提高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措施不多问题,编印《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指南》,规范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流程,对照相关指标进行整改,全市85%的养老机构已达到合格标准。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派驻纪检组对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局机关党委、纪委建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财务监管,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40,430.90元,对5名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力度不够问题,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呼伦贝尔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3项规章制度。针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推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加强农村公路项目的监管,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0%。针对“放管服”改革有差距问题,督促各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机构加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及系统联网对接,其中18家完成自治区内综检联网,并实现“两检合一”,为异地检测结果互认奠定基础。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针对政治建设首位意识不强、基层党建质量不高等问题,强化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建立党组抓意识形态、抓基层党建、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机制。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成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和经费。针对依法管地用地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矿山用地情况摸排,已核查矿山84个,对存在问题的39个矿山进行分类查处。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问题,加快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46宗矿业权退出工作,现已退出40宗,其余6宗正在办理退出。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服装费、交通补助费等共计27,466.00元。
市农牧局党组针对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农牧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农涉牧工作;全市359个草原征占用项目全部通过自治区审核;清理大棚房241个;全市农村牧区嘎查村级财务公开率达100%。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修订制度21项,新制定28项,废除24项。针对涉农资金重拨付轻监管、资金有效分配使用指导不到位等问题,12个旗市区滞留延压项目资金2.93亿元全部拨付到位。针对挤占专项资金频发问题,将涉及款项共计786,361.64元退还资金原渠道。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系统内“回头看”督查,约谈11家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清退超标准公务接待、住宿费9,600.00元。
市文旅广局党组针对全市旅游产业整体谋划不足等问题,编制《呼伦贝尔全域旅游规划》,积极争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12亿元,支持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旅游列车等14个旅游项目建设;成立市旅游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呼伦贝尔旅游产业扶贫规划》,通过重点打造精准旅游扶贫示范村带动全市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针对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清退违规报销11,000.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呼伦贝尔天骄宾馆有限公司党委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工作方面等42项制度。针对纪检监督缺失问题,报请国资委设立纪检机构、配备纪检委员,制定《廉政警示教育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针对企业内部管理松散问题,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明确工程招投标流程标准,完善制式合同,补齐补全工程建设档案,就相关问题分别约谈分管副总经理。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针对推动农垦企业改革不力等问题,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改革方案》及系列配套方案,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和干部选聘等制度,规范干部人事工作,革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健全各级党委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优化管理层级,对专业公司重新定位,工业、旅游、建设三个公司退出经营;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和重大问题决策程序,促进了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所属34个单位337人次清退违规发放交通费、通讯费、车改、奖金等津补贴632.6万元;集团公司层面修订完善制度18项,新制定制度32项,各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和新制定制度200余项;通报批评基层单位6个,约谈3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4人,作出书面检查13人。
莫旗公安局党委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频发问题,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重点整治报案不接、接案不查、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针对警容风纪突出问题,召开全警反思大会和警务辅助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纪检监督职能,自查民警、辅警违规违纪情况,行政记过1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6人,约谈1人。针对重点领域监管缺失,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将滞留罚没资金共计61,000.00元上缴国库,所队主要负责人在全局警示教育大会上做深刻检讨,并予以通报批评;完成指挥中心、综合业务楼等共计22,653,169.83元资产的登记和建账。针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充当“保护伞”问题,加强日常监督。
莫旗财政局党组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问题,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做合格党员”等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针对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定《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集体约谈乡镇财政所所长。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公务报销专项清查,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共计223,189.50元,清理个人往来挂账1,331,647.16元,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8人。
市外办党组针对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及时组织换届,调整充实党务干部,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针对机关政务工作运转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规范公文制发程序,提高公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狠抓作风建设,对作风纪律情况开展5次检查督导和明察暗访。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服装费37,000.00元,约谈3人,诫勉谈话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