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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两加强、两强化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时间:2020-12-09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作者:wuzd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政府旗长为组长、常务副旗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旗长为副组长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专项工作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成立本辖区组织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主体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六稳”“六保”工作措施,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有效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加强跟踪落实。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监督,确保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月调度整理任务进展情况,不定期调度某一重点领域推进落实情况。对重点任务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乡镇或部门,适时对其主要副主任或责任人进行约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全力做好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问题线索、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制定出台相关工作举措,促进“六稳”“六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工作创新。各乡镇、旗直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职能作用,更加务实地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工作打出“六稳”“六保”组合拳,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精心谋划一批“六稳”“六保”的好办法、好项目,扎实推进一系列“六稳”“六保”的好举措。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全旗上下深刻认识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既是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更是对全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考验,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