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呼伦贝尔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认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全面营造依法诚信的良好环境。同时,抓好这项工作也能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二要强化执行落实。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和配套方案,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的衔接,统筹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执法人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等学习培训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政府相关要求,高位谋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呼伦贝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形势要求和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打造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美丽和谐的“信用呼伦贝尔”,形成了一部符合呼伦贝尔市实际的五年规划,擘画了新时期呼伦贝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蓝图。